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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科】公告辦理「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細部計畫案」等8案徵求民眾意見及座談會。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2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080177232號

主旨:公告辦理「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細部計畫案」等8案徵求民眾意見及座談會。

依據: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及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範圍:
(一)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二)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高速公路北側地區)工十四至工三十三工業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三)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蘆竹鄉及龜山鄉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四)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高速公路南側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五)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部分桃園市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六)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未擬定細部計畫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七)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多功能藝文園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八)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經國特區第一期開發計畫)細部計畫(第一階段)(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二、公告日期:自民國108年8月7日起公告30天,並訂於民國108年8月21日下午2時30分於桃園區公所4樓視聽中心、108年8月27日上午10時30分於蘆竹區公所1樓第一會議室及108年8月27日下午2時30分於龜山區公所2樓視訊會議室舉辦座談會。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桃園區公所、蘆竹區公所及龜山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公告徵求意見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請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以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