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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04-25

都市發展局原名為城鄉發展局,成立於2001年1月,嗣依地方制度法,於2008年1月16日改制為城鄉發展處,各課改制為科。2011年1月1日桃園縣正式升格為準直轄市,城鄉發展處同步改制為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由縣府內部單位轉型為獨立機關,並由原本的4科逐步擴展成5科4室,除了增設綜合規劃科外,也同時增設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與政風室等幕僚單位,2014年12月25日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城鄉發展局更名為都市發展局,原鄉鎮市公所部分業務由都市發展局接管,並於2015年4月1日新增兩處分別為住宅發展處及建築管理處,使全局都市發展業務推動更完整,提供民眾更完善的服務。

願景:打造一座國際樂活都市!

本市為我國主要國際機場所在都市­­-國門之都,經濟產值全國第一的工業重鎮,為我國國際競爭力的重要表徵;充沛的就業機會、快速提昇的交通可及性與生活便利性、及相對雙北平實的房價,更吸引大量人口移居;因此,本局期待透過擘劃都市發展新格局、形塑都市美學意象、提昇土地資源利用效率、打造樂活安居生活環境、加速行政服務與管理資訊化等五大策略目標,最終打造一座國際樂活都市!

任務 :

  1. 以一個直轄市的格局,就全市的城鄉土地資源統整規劃分配,重新奠定具國際競爭力的都市發展格局。
  2. 因應桃園都會區捷運建設計畫,引入大眾運輸導向(TOD)永續都市規劃理念,紓解核心發展地區發展壓力。
  3. 透過都市景觀特色形塑、都市空間改造、老舊發展地區更新、閒置軍方土地與公共設施保留地全面檢討活化、落實建築管理等策略,提昇都市環境品質與公共建設服務水準。
  4. 廣建社會住宅,增加對青年、社會及經濟弱勢市民的居住照護,落實居住正義。
  5. 結合我國頂尖的資通訊技術,加速本局行政服務與管理資訊化,提供市民更即時有效率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