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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2-10-06

綜合規劃科

國際城市交流及跨縣市區域合作業務、綜合性政策及相關策略規劃丶整體開發策略研析及工程可行性評估、督導住宅開發工程及綜理營區活化工程等事項。


國土計畫科

國土計畫擬訂、變更及通盤檢討丶國土功能分區與使用地劃設及調整、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及基礎建設工程可行性評估規劃、使用許可審議、國家級重要濕地保育 、國土功能分區樁位測定工程執行及養護管理、國土功能分區證明核發、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執行及應經申請同意案件審查、違反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之查處及救濟等事項。


都市計畫科

都市計畫擬定丶變更與通盤檢討丶審議丶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制度及相關法規修訂丶都市基礎建設工程可行性評估規劃及數值地形圖之測製工程等事項。


都市開發科

都市計畫樁位測定工程執行及養護管理丶都市計畫拆建工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 區管制執行、查處及救濟丶容積移轉及增額容積 審查丶督導建築管理、都市計畫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提供都市計畫書圖資料查詢閱覽等事項。


都市設計科

都市設計審議丶都市設計相關政策推動及法令擬定、都市再生及城鎮風貌環境景觀工程規劃、設計及執行丶社區環境空間營造規劃 與工程、利用及經營管理 等事項。


秘書室

文書丶檔案、出納、總務丶財產管理與資訊、法制、公關、研考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會計室

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人事室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政風室

依法辦理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