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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開展覽「變更桃園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暨「變更桃園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配合主細拆離)案」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080153852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桃園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暨「變更桃園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配合主細拆離)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08年7月15日起公告30日,並分別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辦說明會。
(一)108年7月29日下午2時整假桃園區公所4樓大禮堂。
(二)108年7月30日上午10時整假龜山區公所2樓視訊會議室。
(三)108年7月30日下午2時整假八德區公所3樓第1會議室。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桃園區公所、八德區公所及龜山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桃園區公所、八德區公所及龜山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