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大園(菓林地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17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00222330號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大園(菓林地區)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0年9月22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110年10月1日下午3時整假大園區公所3樓大禮堂舉辦說明會。
二、若屆時因應新冠病毒疫情三級警戒管制,無法辦理上開實體說明會時,改為線上辦理,配合防疫措施採以下方式調整:
(一)將於同時段改採網路直播方式進行線上說明會,民眾可線上收看、提問,本府將線上即時回復,後續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之處,可再利用電話洽詢。
(二)說明會簡報、重新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均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項下供民眾參閱。
三、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四、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大園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及本府公報。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名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大園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六、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為減低社區感染風險,如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或身體感到不適,請勿參與說明會,如有意見表達可提書面意見。另為防止群聚感染,參與說明會民眾需量測體溫、手部以酒精消毒及全程配戴口罩,以保障安全。

(承辦人:丁小姐,電話:03-3322101#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