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113年10月9日上午10時
地點:中壢區公所3樓簡報室(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
本府於111年7月5日公告「擬定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中原營區整體開發)細部計畫案」,計畫範圍內之營區舊建築規劃為中原文創園區供作文化創意及藝術展演空間,為維持土地低度利用、保存再利用文化資產,並配合整體計畫產業與TOD發展目標,擬將第一種產業專用區(中壢區普忠段3地號)容積率調降,調派至其他產業專用區及車站專用區開發利用,並允許部分容積調派至中壢平鎮都市計畫區之建築基地,提升站區土地開發利用效率。
又為保存並妥善維護管理本市重要文化資產,本府研商古蹟及歷史建築容積調派機制,以取得古蹟及歷史建物土地及建物所有權,預計將本市文化資產受發展限制之未使用容積調派收入納入本市都市發展基金,支應協議價購所需經費,以兼顧古蹟保存之公益性、必要性與地主權益,經本府評估,將直轄市定古蹟「中壢紅樓與燃藜第」(中壢區三座屋段三座屋小段1467、1468地號)優先納入都市計畫變更作業,故辦理本案都市計畫變更。
另依「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訂於113年10月9日上午10時整假中壢區公所3樓簡報室舉辦座談會,敬請踴躍參加。
各公民或團體對計畫案如有任何意見,請利用座談會場所提供之意見表,以書面載名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中壢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表逕向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或中壢區公所索取,亦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下載)。如有疑義,歡迎電洽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03-3322101#5224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