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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科】「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附)為乙種工業區)案」公開展覽前座談會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聯絡人:謝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 分機5224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時間:113年6月13日下午2時
地點:平鎮區莊敬里民活動中心(桃園市平鎮區自強街100號)

本案原為申請單位坤慶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坤慶公司)辦理變更主要計畫案與擬定細部計畫,變更5.34公頃乙種工業區為住宅區、道路用地、公園用地、兒童遊樂場用地、廣場用地、停車場用地及汙水處理廠用地,並經本府分別於99年3月3日與99年3月23日公告實施。

依上開計畫內坤慶公司與本府簽訂之協議書第5條內容,區內必要性公共設施應由坤慶公司自行開闢、管理及維護,應維護管理至社區管理委員會成立並設置公共開放空間管理維護基金為止,俟社區管理委員會成立後,應移交予社區管理委員會。坤慶公司目前管理維護部分公共設施,並業依協議書規定繳交公共設施用地管理維護費,尚未移交予社區管理委員會。

查本案公共設施用地仍由坤慶公司維護管理,其維護狀態與本府通案管理維護品質差距甚大,不符地方期待造成大量民怨,故本府前已多次建議坤慶公司改以本市都市計畫變更回饋通案辦理,將該細部計畫內公共設施用地之管理維護權責回歸本府,惟坤慶公司迄今仍未與本府簽訂變更協議書,亦未善盡管理維護責任;又目前坤慶公司未依本案協議書第5條第3項規定移交管理維護責任及基金予社區管理委員會,爰擬依內政部95年1月13日「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第5點第5款及本案協議書第9條,恢復目前為坤慶公司所有之土地為原使用分區,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辦理「變更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附)為乙種工業區)案」,並依「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訂於113年6月13日下午2時整假平鎮區莊敬里民活動中心(桃園市平鎮區自強街100號)舉辦座談會,敬請踴躍參加。

各公民或團體對計畫案如有任何意見,請利用座談會場所提供之意見表,以書面載名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平鎮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表逕向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或平鎮區公所索取,亦可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下載)。如有疑義,歡迎電洽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03-3322101#5224謝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