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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科】 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中原營區整體開發計畫及市定古蹟中壢紅樓與中壢燃藜第之容積調派)案」及「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中原營區整體開發)細部計畫(增修訂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計畫書,並舉辦說明會。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5224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30287679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中原營區整體開發計畫及市定古蹟中壢紅樓與中壢燃藜第之容積調派)案」及「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中原營區整體開發)細部計畫(增修訂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計畫書,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3年11月8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113年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假中壢區公所3樓簡報室、113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假平鎮區公所3樓第一會議室及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假八德區公所3樓第一會議室舉辦公開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中壢區公所、平鎮區公所及八德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中壢區公所、平鎮區公所或八德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