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40112470號
主旨:公告「桃園市增加容積受託專業估價者輪值名冊」。
依據: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增加容積申請案件審查許可要點第八 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二、本市辦理增加容積之申請案件,請依「桃園市增加容積受託 專業估價者輪值名冊」委託專業估價者製作估價報告書,送桃園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協審後,向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義,請電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電話:03-3322101分機5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