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展公告
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新屋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暨「變更新屋細部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發布單位:
都市計畫科
發布日期:
112-07-18
截止日期:
113-01-31
詳細內容: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20184753號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新屋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暨「變更新屋細部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2年7月20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112年8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整假新屋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新屋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 w/ )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 以書面載名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 局或新屋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20184753號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新屋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暨「變更新屋細部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2年7月20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112年8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整假新屋區公所3樓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新屋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 w/ )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 以書面載名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 局或新屋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聯絡人 :
李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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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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