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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科】公告辦理「變更大溪鎮(埔頂地區)主要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及「變更大溪鎮(埔頂地區)細部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公告徵求民眾意見有關事項

  • 發布單位:資訊中心
  • 聯絡人:吳先生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 #5830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府都國字第11101922061號

主旨:公告辦理「變更大溪鎮(埔頂地區)主要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及「變更大溪鎮(埔頂地區)細部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公告徵求民眾意見有關事項。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及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辦理。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1年7月19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範圍:如公告徵求意見範圍示意圖所示。
三、公告地點:
(一)書面: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大溪區公所及八德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際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舉行座談會日期及地點:
(一)大溪區:111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於大溪區公所1201會議室舉行。
(二)八德區:111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於八德區公所三樓第一會議室舉行。

五、意見受理方式: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上開公告地點所在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規劃參考。

六、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為減低社區感染風險,如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或身體感到不適,請勿參與座談會,如有意見表達可提書面意見。另為防止群聚感染,參與說明會民眾須量測體溫、手部以酒精消毒及全程配戴口罩,以保障安全。

市長 鄭文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