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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土地違規使用

  • 發布單位:都市開發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都市計畫土地違規使用具體的裁處包括:

  1. 恢復合法性和規劃合規性:裁處違規使用可以恢復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規劃的合規性,確保土地的使用符合當地的都市計畫和法律規定。
  2. 懲戒和約束:裁處可以對違規行為施加相應的處罰或制裁,起到懲戒和約束的作用,降低未來違規行為的發生。
  3. 修復環境和損害:裁處可能要求違規使用者修復或改善受影響的環境,如恢復土地原貌、清理污染等,以修復違規使用造成的損害。
  4. 保障公共利益和城市發展:裁處可以確保土地的合理利用,防止違規使用對城市發展和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響,有助於維護城市的發展秩序和規劃目標。

   總的來說,裁處都市計畫土地違規使用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城市的秩序和公共利益,確保土地的合理利用,促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都市計畫守門員-都市開發科:

桃園市都市計畫土地違規使用案件,在民眾檢舉及相關查報系統的多重管道下,違規案件日益增多,為有效遏止違規案件,落實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促進本市土地合法之使用,消弭民眾對政府執行公權力有選擇性辦案的疑慮並建立執法之公平性,提升公信力,以減少民眾爭議,本府已訂定「桃園市都市計畫土地違規使用裁罰作業流程」及「桃園市政府辦理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案件執行計畫」,都市開發科扮演都市計畫守門員的角色,依行政罰法第42條及都市計畫法第79條積極查處。

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第 3 章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各使用分區有詳列使用規定,違反使用者將依都市計畫法裁處新台幣6萬~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