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容積移轉 | 容積移轉代金 |
移轉方式不同 | | |
土地換土地,私有公共設施用地捐贈給政府,換取待建造的建築物更多的容積,也就是待建造的的建築物容積增加。 | 價金換土地,用支付費用方式換取待建造的建築物更多的容積,增加待建造建築物的容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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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重點不同 | 空間規劃和土地利用的改善配置。 容積移轉是為了調整城市空間結構和建築密度,使得城市發展更加合理、高效,以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因此,容積移轉的核心在於建築容積的轉移,達到規劃的目標,如增加綠地、改善交通、提升居住環境等。 | 經濟交易和資源配置。 容積移轉代金是是轉移建築容積權利的經濟價值體現。通過支付容積移轉代金,轉入建築基地的持有人可以獲得額外的建築容積,而政府則可以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因此,容積移轉代金的核心在於衡量和調節建築容積的經濟價值,促進資源的合理配置。 |
政 府 角 色 | 無需大量經費徵收,即取得公共設施用地。
| 政府以取得的價金進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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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容積移轉是指建築容積的轉移行爲,而容積移轉代金則是實現容積移轉時支付的費用。容積移轉代金是在容積移轉過程中產生的一種經濟交易,用於衡量建築容積的價值,鼓勵和調節容積移轉行爲,以實現城市規劃的目標和社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