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檢察官郭宇倢指揮偵辦無黨籍金門縣前議員陳滄江涉及貪污助理費98萬多元案,昨天偵查終結,將陳滄江父子與親戚金姓女子三人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對於被檢方指控利用「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陳滄江澄清說,當初沒有直接找兒子擔任助理,是他愛面子、顧及社會觀感,便宜行事所致,但兒子就是實際上的助理,款項匯入兒子的帳號,絕無詐領。
檢方表示,陳滄江與兒子、金姓女子共謀,金女在陳滄江擔任議員期間是「人頭助理」,金女再將收受的公費助理補助費帳戶交給陳滄江的兒子持用,陳子收受助理補助費後再轉存其他帳戶,共詐得98萬8千餘元。
檢方查出,金女在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實際任職於台中市某旅宿業,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都待在日本,客觀上顯然無法擔任金門縣議員助理的工作。
對於被檢方起訴,陳滄江表示,檢調人員今年三月搜索查扣他兒子的電腦硬碟,內有多達432部文宣影片、5百多件文宣製作原稿,這些稿件都陸續在他擔任縣議員時期上傳YouTube,證明他的兒子實際執行議員助理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