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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5年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暨所屬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 發布單位:秘書室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壹、 依據:
依桃園市政府性別平等委員會112年-115年桃園市政府推動各機關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辦理。
貳、 目標:
一、 推動本局運用性別主流化各項工具,於制定法令、政策、方案計畫及資源分配時,納入性別觀點,以提升政策推動品質及成效。
二、 發展性別平等工作策略及具體措施,確實將性別平等概念融入業務中。
參、 實施對象:本局各單位暨所屬機關。
肆、 實施期程:112年1月至115年12月。
伍、 辦理單位:
一、 統籌規劃及管考單位:秘書室。
二、 性別主流化工具主責管考單位:
(一) 性別平等機制:秘書室。
(二) 性別意識培力:人事室。
(三) 性別統計:會計室。
(四) 性別分析:會計室。
(五) 性別影響評估:秘書室。
(六) 性別預算:會計室。
三、 推展及落實性別平等與CEDAW方案主責管考單位:秘書室。
四、 執行推動單位:本局各單位暨所屬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