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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四十一條。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府法制字第1110311092號令

修正「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四十一條。
附修正「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部分條文第十四條、第四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