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6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10134290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復興主要計畫 (第五次通盤檢討)案」暨「變更復興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1年6月8日起公告30日,並於民國111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2時整假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4樓401會議室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復興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