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3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30145249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經國特區第一期開發計畫)細部計畫(第一階段)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訂提升基準容積規定)案」計畫書,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3年6月6日起公告30日,並分別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辦說明會。
(一)113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2時假桃園區公所4樓大禮堂舉辦公開說明會。
(二)113年6月26日(星期三)下午2時假蘆竹區公所3樓大禮堂舉辦公開說明會。
(三)113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時假龜山區公所2樓視訊會議室舉辦公開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桃園區公所、蘆竹區公所及龜山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桃園區公所、蘆竹區公所或龜山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