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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科】公告辦理「變更復興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徵求民眾意見及座談會。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090039699號

主旨:公告辦理「變更復興都市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徵求民眾意見及座談會。

依據: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及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09年2月26日起公告30天,並訂於民國109年3月17日上午10時整於復興區戶政事務所2樓會議室舉辦座談會。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復興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及本府公報。
三、公告徵求意見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請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以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