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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觀音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聯絡人:丁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5223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6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20197977號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觀音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2年7月28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112年8月17日上午10時30分假觀音區公所4樓禮堂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觀音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觀音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