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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龍岡地區)主要計畫(配合桃園捷運綠線延伸中壢GE02、GE03、GE04車站及相關設施設置)案」暨「變更中壢(龍岡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桃園捷運綠線延伸中壢GE02、GE03、GE04、GE05車站及相關設施設置)案」及「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桃 園捷運綠線延伸中壢GE05車站及相關設施設置)案」暨「變更中壢平鎮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桃園捷運綠線延伸中壢GE05車站及相關設施設置)案」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28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10192562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龍岡地區)主要計畫(配合桃園捷運綠線延伸中壢GE02、GE03、GE04車站及相關設施設置)案」暨「變更中壢(龍岡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桃園捷運綠線延伸中壢GE02、GE03、GE04、GE05車站及相關設施設置)案」及「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桃

園捷運綠線延伸中壢GE05車站及相關設施設置)案」暨「變更中壢平鎮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桃園捷運綠線延伸中壢GE05車站及相關設施設置)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本案自民國111年8月1日起公告公開展覽30日,並訂於111年8月17日假中壢區公所地下室大禮堂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中壢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中壢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五、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的疫情,為減低社區感染風險,如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或身體感到不適,請勿參與說明會,如有意見表達可提書面意見。另為防止群聚感染,參與說明會民眾須量測體溫、手部以酒精消毒及全程配戴口罩,以保障安全。


(龍岡承辦人:王小姐,電話:03-3322101#5225)

(中平承辦人:林小姐,電話:03-3322101#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