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桃園市升格後的交通需求提升,G12、G13、G13a站體及路線出土段所需土地業已變更為捷運系統用地。考量未來捷運設置後,捷運車站周邊土地應適度轉型發展,爰配合實際發展需要,本計畫案於109年辦理再公展計畫面積為642公頃,公展期間眾多民眾陳情,要求剔除區段徵收、建物原地保留、縮減開發範圍,彙整民眾意見重新研議計畫內容,研議方向將以車站周邊一定範圍定義各站開發構想,且以生態城市規劃為原則,保留在地優良農作、現有水圳、動植物生態棲地等藍綠帶系統,並保留既有聚落紋理、地方信仰中心、古厝老屋等特色地景,適度發展捷運車站周邊地區,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辦理個案變更,以提供都市發展所需完整機能,並引導捷運車站周邊土地適性發展,落實土地使用管制。另依「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本府訂於民國113年3月20日上午10時整假桃園區公所4樓大禮堂及民國113年3月20日下午2時整假蘆竹區公所3樓大禮堂舉辦座談會,敬請踴躍參加。
各公民或團體對計畫案如有任何意見,請利用座談會場所提供之意見表,以書面載名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桃園區公所或蘆竹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表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索取,或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下載)。如有疑義,歡迎電洽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03-3322101#5226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