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於92年公告實施大園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考量都市計畫之完整性及提供適當的居住環境,增加適當之住宅區以提供實際的需求,將三二號道路西南側特一號道路東側、老街溪西側及民生路西側等三處農業區及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附帶條件應另行擬定細部計畫,並指定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期限至111年3月28日)。
本案變更範圍共3處,其中老街溪西側案刻於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並同意改採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故不納本次整體開發案。其餘二處因開發期限已至,本府前於111年5月9日再次檢送展延開發期程及調整停車場用地案請內政部提都委會審議。另依內政部111年4月27日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第241次會議決議,本案暫予保留,俟內政部都委會就本區都市計畫開發期限討論確定後,再行提會討論。為因應大園區都市發展整體需要以及滿足大園工業區和擴大工業區發展所需之居住空間需求,本案開發確有其必要性,為爭取時效,爰另案辦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
本府將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辦理「變更大園都市計畫(三二號道路西南側特一號道路東側及民生路西側)整體開發案」,並依「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訂於111年6月2日下午2時假大園區公所3樓大禮堂舉辦座談會。
(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3-3322101#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