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20113240號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桃園市都市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二階段)案」及「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二階段)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本案自民國112年5月15日起公告重新公開展覽30日,並分別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辦說明會:
(一)112年5月26日(五)上午10時整假桃園區公所4樓大禮堂。
(二)112年5月26日(五)下午2時30分假中壢區公所地下室大禮堂。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桃園區公所及中壢區公所與有關里辦公處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桃園區公所及中壢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聯絡人:郭先生
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