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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暨擴大楊梅都市計畫(配合楊梅幼獅工業區擴大【第二期】)專案通盤檢討案」及「擬定楊梅都市計畫(配合楊梅幼獅工業區擴大【第二期】)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行說明會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科
  • 聯絡人:黃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 #5222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90339337號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暨擴大楊梅都市計畫(配合楊梅幼獅工業區擴大【第二期】)專案通盤檢討案」及「擬定楊梅都市計畫(配合楊梅幼獅工業區擴大【第二期】)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行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0年1月22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民國110年2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時及下午2時、民國110年2月8日(星期一)上午10時及下午2時假本市楊梅區高山市民活動中心(桃園市楊梅區幼獅路三段168號)舉行4場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所示。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楊梅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本市楊梅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五、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為減低社區感染風險,如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等症狀或身體感到不適,請勿參與說明會,如有意見表達可提書面意見。另為防止群聚感染,參與說明會民眾須出示登載姓名及地址之身分證明文件,填寫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並量測體溫、手部以酒精消毒及全程配戴口罩,以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