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綜合規劃科】公告實施「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10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細部計畫(配合區段徵收工程及人民陳情意見)(第一階段)案」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90311069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A10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細部計畫(配合區段徵收工程及人民陳情意見)(第一階段)案」。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蘆竹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
三、貼附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蘆竹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