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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科】公告實施「變更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機關用地(機六)(供警政署保安警察使用)為機關用地(機六))案」。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科
  • 聯絡人:黃先生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5230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70290718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八德(大湳地區)都市計畫(機關用地(機六)(供警政署保安警察使用)為機關用地(機六))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07年11月14日內授營中字第1070818385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07年11月27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八德區公所公佈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八德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