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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樁位公告】變更龍潭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都市計畫樁位成果

  • 發布單位:都市開發科
  • 聯絡人:呂惠楨
  • 聯絡人電話:5105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7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30309679號


主旨:公告「變更龍潭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都市計畫樁位測定乙案測量成果簿(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請張貼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3年11月8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桃園市龍潭區公所及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