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30045375號
主旨: 公告實施「變更楊梅鎮(富岡、豐野地區)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暨「變更楊梅鎮(富岡、豐野地區)細部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
依據:
一、 都市計畫法第21、28條。
二、 依內政部113年1月17日台內國字第113080023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 自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生效。
二、 公告方式:
(一) 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楊梅區公所公告欄。
(二) 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
(三) 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
三、 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楊梅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