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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科】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修訂市場用地規定)案」計畫書,並舉辦說明會。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0400552191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修訂市場用地規定)案」計畫書,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04年3月24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104年4月9日上午10時整於中壢區公所3樓簡報室及104年4月9日下午2時30分整於平鎮區公所3樓大禮堂舉辦說明會。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所示。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中壢區公所及平鎮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中壢區公所或平鎮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承辦人:蕭婷允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