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科】公告實施「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縱貫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一階段)案」及「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中路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
詳細內容: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10295144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縱貫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一階段)案」及「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中路地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一階段)案」。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1年11月2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桃園區公所、八德區公所、蘆竹區公所及中壢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桃園區公所、八德區公所、蘆竹區公所及中壢區公所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