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人資訊
秘書
發布單位:
都市發展局
發布日期:
112-06-07
截止日期:
112-06-1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 系:
綜合行政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地 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有效日期:
112-06-07~112-06-12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3年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最近5年年終考績4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2.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以上學歷畢業,且具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及格。
3.須具政府採購法專業人員證照及政府採購實務經歷。
4.具媒體公關、行銷推廣等相關學經歷,並能配合加班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2.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以上學歷畢業,且具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檢定及格。
3.須具政府採購法專業人員證照及政府採購實務經歷。
4.具媒體公關、行銷推廣等相關學經歷,並能配合加班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 辦理新聞聯繫、媒體公關及輿情蒐集等工作。
2. 社群網路平臺管理及行銷推廣業務。
3. 辦理採購相關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 社群網路平臺管理及行銷推廣業務。
3. 辦理採購相關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資訊:
1.線上應徵作業(不受理郵寄報名):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簡要自述(不可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局調閱。
(2)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身分證正反面、2.最近一次銓審函或考績通知書、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則免),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3)請下載本局外補人員簡歷表,填寫後寄至10026225@mail.tycg.gov.tw。
2.經審查資格符合,本局擇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不符合需求或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聯絡方式:(03)3322101分機5213,人事室徐先生。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填寫簡要自述(不可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局調閱。
(2)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身分證正反面、2.最近一次銓審函或考績通知書、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則免),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3)請下載本局外補人員簡歷表,填寫後寄至10026225@mail.tycg.gov.tw。
2.經審查資格符合,本局擇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不符合需求或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聯絡方式:(03)3322101分機5213,人事室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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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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