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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開發科】樁位公告 :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主要計畫(配合老街溪整治計畫)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4、8)(河道斷面51-52)樁位成果
發布單位:
都市開發科
發布日期:
112-11-10
截止日期:
112-12-31
提供單位:
都市開發科
詳細內容: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9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203125431號
主旨:公告中壢平鎮都市計畫「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主要計畫(配合老街溪整治計畫)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4、8)(河道斷面51-52)」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 各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2年11月10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公告欄、桃園市平鎮區公所及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公告欄°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203125431號
主旨:公告中壢平鎮都市計畫「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主要計畫(配合老街溪整治計畫)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4、8)(河道斷面51-52)」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成果圖表(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及公告 各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2年11月10日起公告30日。
二、土地權利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並以書面申請複測。
三、附貼樁位資料於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開發科)公告欄、桃園市平鎮區公所及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公告欄°
聯絡人 :
彭小姐
聯絡電話:
03-3322101#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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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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