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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科】公告實施「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 (第一階段)案」等2案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00158989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 (第一階段)案」及「訂定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車站周邊及沿線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3條。
二、內政部110年6月15日台內營字第1100808882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0年7月15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平鎮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平鎮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