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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科】公告實施「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等9案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科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00156708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等9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3條。
二、內政部110年6月21日台內營字第1100809063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實施共9案,分列如下:(原「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已於109年6月17日發布實施第三次通盤檢討案,並修正計畫名稱為「中壢平鎮主要計畫」,爰本案計畫案名配合修正,計畫案名修正對照表如後附)
(一)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
(二)訂定中壢平鎮主要計畫(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車站周邊及沿線地區) (第一階段)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都市設計準則案。
(三)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原工一、工二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案。
(四)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原市場用地(市三)變更為商業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案。
(五)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原工十七部份地區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案。
(六)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新中北路中原大學附近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案。
(七)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原文小十六學校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案。
(八)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原「公二十二」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案。
(九)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原市場用地(市十八)變更為商業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案。
二、自中華民國110年7月2日生效。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中壢區公所及平鎮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
四、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中壢區公所及平鎮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