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100095748號
主旨:公告「桃園市捷運場站周邊地區都市計畫公益性設施設置需求一覽表」。
依據:依據本府109年12月29日公告實施「變更桃園市捷運場站周邊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修訂增額容積規定)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五點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市公益性增額容積申請案件,請依本表所列項目向本府都市發展局申請捐建公益性設施審查,公益性設施設置需求將配合申請案件即時更新修正並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桃園區公所、八德區公所、蘆竹區公所、大園區公所、中壢區公所及平鎮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本府公報。
三、附貼本案一覽表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桃園區公所、八德區公所、蘆竹區公所、大園區公所、中壢區公所及平鎮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