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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平鎮高中南側農業區整體開發計畫)主要計畫案」暨「擬定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平鎮高中南側農業區整體開發計畫)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科
  • 聯絡人:王先生、李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5220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090097423號

主旨:更正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平鎮高中南側農業區整體開發計畫)主要計畫案」暨「擬定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平鎮高中南側農業區整體開發計畫)細部計畫案」細部計畫圖。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

公告事項:
一、旨揭案前於109年3月25日公告自109年3月27日起公開展覽30日在案(至109年4月25日止),惟所公告細部計畫圖之地形底圖比例尺為1/3,000,不符都市計畫法第22條比例尺不得小於1/1,200之規定,爰更正公告細部計畫圖(比例尺為1/1,000,計畫內容不變),並自109年4月26日起延長公開展覽30日。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中壢區公所、平鎮區公所與有關里辦公處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