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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平鎮高中南側農業區整體開發計畫)主要計畫案」暨「擬定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平鎮高中南側農業區整體開發計畫)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科
  • 聯絡人:王先生、李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5220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府都行字第1090037028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平鎮高中南側農業區整體開發計畫)主要計畫案」暨「擬定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平鎮高中南側農業區整體開發計畫)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本案自民國109年3月27日起公告公開展覽30日,並分別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辦說明會:(本案因中壢、平鎮地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用地及鐵路沿線兩側公共設施保留地得納入區段徵收,故併同於所在行政區辦理公告及說明會)
(一)民國109年4月20日上午10時整假中壢區中正公園桐花廣場辦理。
(二)民國109年4月16日上午10時整假平鎮區公所3樓大禮堂辦理。
(三)民國109年4月16日下午2時整假平鎮區公所3樓大禮堂辦理。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中壢區公所、平鎮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及本市中壢區公所、平鎮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