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簡介:
欲申請捐贈重大建設土地之建築基地土地所有權人,依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增額容積與容積移轉代金及捐贈重大公共設施建設計畫土地申請案件審查許可要點:
- 檢具建築基地條件審查申請書送本局審查。
- 填妥申請書表並檢附相關文件向公會申請估價輪派三家估價者並完成估價報告書。
- 檢具申請書、估價報告書、估價服務費用及公會襄閱費用單據影本送本局審查,本局函發第一階核准函。
- 檢具申請書、一階核准函、需用土地人同意受贈證明送本局審查,本局函發第二階核准函。
- 本局發函通知次日起120日內辦畢土地贈與登記。
- 檢具二階核准函及贈與登記證明文件向本局申請核發容積額度許可證明。
申請流程:
- 捐贈重大建設土地給予等值市價容積申請審查作業流程(下載詳閱)
要項說明:
- 【要點】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增加容積申請案件審查許可要點(114.1.3)
- 重大建設公告範圍(教育局公告3處學校用地)
- 估價費用及協審費用參考表(114.3.24)
- 注意事項:
- 申請一階核准函應注意事項、開立收據問題、變更申請人時如何申請二階核准函。
申請相關書表:
- 【條件審查】捐贈重大公共設施建設計畫土地建築基地條件審查申請書(114.1.3)
- 【委託估價】捐贈重大公共設施建設計畫土地委託估價申請書(112.6.8更新)(填寫後向桃園市政府申請)
- 【申請核定一階】應捐贈重大公共設施建設計畫土地面積申請書
- 【申請核定二階】應捐贈重大公共設施建設計畫土地面積申請書
- 【合併申請核定一、二階】應捐贈重大公共設施建設計畫土地面積申請書
- 【增加容積】核定捐贈重大公共設施建設計畫土地增加容積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