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簡介:
- 依桃園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許可審查要點,填妥申請書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送審,核發容積移轉確認函後,於120日內辦妥送出基地贈與登記公有後,備妥證明文件(登記謄本或權狀影本)向本府申請容積移轉許可函。
- .配合住宅政策捐建住宅提升基準容積條件:建築基地達1,500平方公尺以上,且配合桃園市住宅政策捐建住宅提升基準容積者。
申請流程:
- 一般申請流程(下載詳閱)
- 配合本府捐建住宅案件申請流程(下載詳閱)
要項說明:
- 【函釋】桃園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第8點第1項第2款第1目執_疑義函釋
- 【要點】桃園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
- 【要點】桃園市〈古蹟土地〉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
- 【要點】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增額容積〉及〈容積移轉代金〉申請案件審查許可要點
- 【原則】中路整體開發計畫區基地臨接未達10米計畫道路二向點通檢討原則
- 【原則】桃園市容積移轉〈接受基地臨接道路面寬〉審查原則
- 【原則】桃園市都市計畫〈面臨永久性空地〉移入容積審查原則
- 【原則】桃園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接受基地8米二向連通道路檢討原則(第7點第1項第2款第1目)
- 免附林業試驗林地證明
- 免查範圍免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所核發之「國有林事業區、保安林」證明文件說明
- 配合〈捐建住宅〉合併申請增額容積、容積移轉代金範圍
相關申請書表:
- 容積移轉申請書
- 申請書附表1: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及權利關係人同意書(113.01.24)
- 申請書附表2:接受基地所有權人委託書(113.01.24)
- 申請書附表3:計算表(113.01.24)
- 容積移轉《配合住宅政策》捐建住宅提升基準容積案件切結書
- 未於實施容積管制前申請建築執照切結書
- 非屬捷運系統工程穿越用地切結書
- 非屬增額容積實施範圍內土地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