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內授營都字第1050818087號
主旨: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說明: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日期與地點:訂於105年10月11日起至105年11月9日止,分別於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新北市林口、八里、泰山、五股、新莊等5區公所、及桃園市桃園、蘆竹、龜山等3區公所公開展覽30天。
二、說明會日期與地點:訂於105年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假新北市林口區公所、下午2時整假八里區公所;105年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假新北市泰山區公所、下午2時整假五股區公所;105年10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假新北市新莊區公所、下午2時整假桃園市桃園區公所;105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假桃園市蘆竹區公所、下午2時整假龜山區公所舉辦說明會。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並依式(如附件)向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提出,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新北市政府及桃園市政府彙整陳情意見資料報本部,俾供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