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2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40246316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龍岡地區)主要計畫(配合桃園市立醫院設置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14年9月3日起公告30日,並分別於下列地點舉辦說明會。
(一)1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假中壢區公所B1禮堂。
(二)114年9月18日(星期四)下午2時整假八德區公所4樓禮堂。
二、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中壢區公所及八德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及本府公報。
四、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中壢區公所或八德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