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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變更龍潭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暨「變更龍潭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徵求民眾意見及座談會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聯絡人:黃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5225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3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50024960號

附件:

主旨:公告辦理「變更龍潭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暨「變更龍潭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徵求民眾意見及座談會。

依據: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6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5年2月6日起公告30天,並訂於115年3 月4日(星期三)下午2時假本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四樓禮堂舉辦座談會。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龍潭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

(三)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三、公告徵求意見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請以書面載名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龍潭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