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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科】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A21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區段徵收工程)案」暨變更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科
  • 聯絡人:郭小姐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分機5231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50163327號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A21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區段徵收工程)案」暨變更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範圍共4案,分列如下:

(一) 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 A21 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區段徵收工程)案 

(二) 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 A21 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細部計畫(配合區段徵收工程) 案

(三) 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 A21 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區段徵收工程)案

(四) 變更高速公路中壢及內壢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A21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細部計畫(配合區段徵收工程)案

二、公告日期:本案自民國115年7月6日起公告30日,並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行說明會。

(一) 1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3時假中壢區公所(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80號)3樓訓練教室。

三、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四、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中壢區公所與有關里辦公處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及本府公報。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中壢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