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50070587號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暨「變更高速鐵路桃園車站特定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畫書及圖,並舉辦說明會。
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28條。
公告事項:
- 公告日期:自民國115年4月2日起公告30日,並分別訂於下列時間地點舉辦說明會:
- 115年4月21日上午10時30分於中壢區公所3樓階梯教室。
- 115年4月21日下午2時於大園區公所1樓防災會議室。
- 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 公告方式:
- 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中壢區公所及大園區公所與有關里辦公處公告欄。
- 網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公展公告。
- 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及本府公報。
-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名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中壢區公所或大園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內政部及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