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50064423號
主旨: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大園都市計畫(三二號道路西南側、特一號道路東側及民生路西側等2處附帶條件整體開發地區)案」、「擬定大園都市計畫(三二道路西南側、特一號道路東側附帶條件整體開發地區)細部計畫案」及「擬定大園都市計畫(民生路西側附帶條件整體開發地區)細部計畫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23條。
公告事項:
- 公告日期:公告日期:自民國115年3月25日起公告30日,並於115年4月16日下午2時於大園區公所(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3樓大禮堂舉辦說明會。
- 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圖。
- 公告方式:
- 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大園區公所與有關里辦公處公告欄。
- 網站: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公展公告。
- 登報:刊登於聯合報及本府公報。
-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名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或大園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