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3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50027292號
主旨:公告公開展覽「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細部計畫(修訂體育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等2案計畫書,並舉辦說明會。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範圍共2案,分列如下:
(一) 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細部計畫(修訂體育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二) 變更中壢(龍岡地區)主要計畫(配合運動公園生活園區整體開發計畫)細部計畫(修訂體育場用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二、公告日期:本案自民國115年2月9日起公告40日,並訂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假中壢區公所3樓訓練教室舉行說明會。
三、公告計畫範圍:如計畫書。
四、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中壢區公所與有關里辦公處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公展公告。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及本府公報。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中壢區公所提出意見,以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