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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科】公告實施「變更桃園航空客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暨「變更桃園航空客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等二案。

  • 發布單位:都市計畫科
  • 聯絡人:陳先生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 分機5223
  • 資料提供單位:都市發展局

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24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50262406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桃園航空客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暨「變更桃園航空客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等二案。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1條、28條及內政部115年9月4日台內國字第1150811260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5年9月29日生效。

二、公告範圍共2案,分列如下:

(一)「變更桃園航空客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

(二)「變更桃園航空客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細部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三、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大園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

四、公告方式:附貼本案計畫書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大園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