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府都開字第11500224423號
主旨:公告變更「桃園市增加容積受託專業估價者輪值名冊」。
依據:桃園市政府都市計畫增加容積申請案件審查許可要點第八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機關: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二、本市辦理增額容積與容積移轉代金及捐贈重大公共設施建設計畫土地之申請案件,請依「桃園市增加受託專業估價者輪值名冊」委託專業估價者製作估價報告書,送社團法人桃園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協審後,向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請。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義,請電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電話:03-3322101分機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