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20日
發文字號:府都計字第1150191556號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115年第1季申請變更乙種工業區為第二種產業專用區(附))案」、「變更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細部計畫(115年第1季申請變更乙種工業區為第二種產業專用區(附))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
二、內政部115年6月15日台內國字第1150807199號函暨台內國字第1150807200號函。
公告事項:
一、自中華民國117年7月22日生效。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公告於本府及龜山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urdb.tycg.gov.tw/)。
(三)登報:刊登於中國時報。
三、附貼本案計畫書、圖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龜山區公所。